今天是:
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时间:2021-06-18 11:07

鄂会高评办〔2021〕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符合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194号)和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现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拟参加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未2019、2020年度通过正高会计师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均不参加测试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单位主系列为会计专业)。

二、测试方法和内容

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宏观经济政策、会计专业前沿、岗位胜任力、组织协调力、表达应变等。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报送至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样表下载链接附后);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进入报名场所前须出具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175日至719工作时段内

(三)测试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请于82日起关注省财政公众网(http://czt.hubei.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相关通知,或咨询电话027-87313587

四、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是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必备环节及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9年、2020年取得的合格成绩2021年评审有效。

五、测试费用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费为100元/人,在收取报名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地址电话

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27-87313587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617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