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注规〔2018〕8号)的精神,经申报审核,现将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2日至18日
电话:027-67818763
地址:武昌中北路8号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省财政厅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发展资金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