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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至5月免征全省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增值税
信息来源:长江云 | 发布时间:2020-03-20 17:32

3月20日(今天)下午四点,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51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介绍在加强防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企、扩大就业,强化“六稳”的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湖北在企业降本减负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程用文介绍,要减轻税收的负担。今年3-5月份湖北免征全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另外,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依法减征或免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今年发生亏损,最长基准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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