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省财政厅赴荆开展“下基层、暖民心”暨贯彻落实新《条例》调研
信息来源:荆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2-06-21 11:25

近期,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冯生一行赴荆州,对2021年4月1日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施行以来,荆州市财政局及基层财政开展《条例》实施情况及执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市人大预工委副主任张俊标、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高于勤和资产管理科全体人员参加座谈。

调研座谈会上,市人大预工委副主任张俊标介绍市人大履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责任,他要求财政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条例》,牵头做好“一综四专”编报工作,国资委、资规局、金融局要密切配合。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高于勤向省调研组一行汇报荆州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并结合《条例》执行,提出“梳理修订、职责归位、系统对接、共享共用、监管下移、平台升级”等参考建议。

冯生同志高度肯定了荆州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成效,他表示荆州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工作在全省始终位居前列,本次到荆州调研,收集这些好的建议,将用于《条例》修订,希望荆州再接再厉,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年多来,荆州市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以法治建设引领、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一是积极宣传,不断提高《条例》公众知晓率。通过出台文件、网上宣传、编印手册等一系列举措,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宣传,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通过组织全市全覆盖培训、深入市直部门精准辅导等一系列举措,多方位、多层次、多时空开展培训,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增强了业务底气。三是凝聚共识,扎实运用《条例》助力发展。《条例》规范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架构,为深化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供新指引。荆州市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形成共识,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不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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