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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荆州廉政网|日期:2020-08-07 16:4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上旬至8月下旬市委第三巡察组于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2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市财政局党组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荆州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市财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制订了《荆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巡察反馈的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选人用人等五大类1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细化为44个具体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锁定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内容、规定整改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指导,扎实推进整改。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督促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推动问题整改。二是纪检监察组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加强对市财政局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组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对于其中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现代财政”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政治站位。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提请市政府分别印发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从部门层面提升到政府层面,从深入推进全方位资金统筹、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项目库管理、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4N1”预算管理模式:“4”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N”指各种政府专项资金,如城建资金、教育资金、促进经济发展资金等;“1”指部门预算执行平台,所有预算都必须通过部门预算平台执行。三是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推动预决算公开、透明。印发《荆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试行)》(荆政办发〔2018〕7号),及时、完整、规范、细化地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功能科目、经济科目两个维度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向社会公开,并全面公开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除涉密单位外,督促、收集所有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资料提交市政务电子办,在法定时限内通过预决算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2018年11月,将市直政府性债务限额,分项目余额、期限、用途等明细信息通过市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增设“政府债务”子栏目进行了公开。四是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行项目绩效评价,评价面达到100%。

2.关于服务改革大局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通过股权投资、调度资金、担保增信、以奖代补类及补助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完善软件基础设施。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财政对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力度,市本级财政每年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安排科技支出。三是防范重大风险。根据责任分工,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完善防范机制。严格限额管理。严格预算管理。严格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务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规范举债。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偿债资金来源。

3.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本职,服务大局。2015年至2017年,立足财政本职工作,结合当前改革难点、热点,共计编写《财政专报》28期,呈四大家有关领导参阅,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2019年,直面财政改革的痛点、难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大攻坚战”主线,在加大扶持政策和重大专项政策的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明晰责任,齐抓共管。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策项目资金对接争取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5月11日电报)明确的工作分工,“市政府督办室负责通报、督办有关争取情况;市发改委负责发改系统争取工作,并汇总全市政策项目资金争取情况;市财政局负责核实项目资金已下达情况,并甄别项目资金是否为竞争性资金;市直有关部门对口负责有关争取工作,并汇总本系统全市(含县市区)政策项目资金争取情况”。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执行。

4.关于班子战斗力减退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班子战斗力,明确班子责任分工,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荆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须在党组会上研究的事项,避免会议的随意性和简单化;形成了相应的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人事研究回避制度。

6.关于动真碰硬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了2018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勇于担当,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主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剖析,寻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查找问题根源。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之间会前进行了交心谈心,会上开诚布公,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扯袖子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荆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对多年称病不上班人员,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清退多发工资和奖金;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对39套低价出租公房由局行政资产管理科聘请荆州智博资产评估有限价公司进行了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鄂智评2019第019号)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收取租金,从2019年6月1日开始按新租金标准收取并对外招租。四是对私占局属车库,已下达退库通知并于2018年12月20日将所有占库车辆全部清除并贴上封条。

7.关于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市财政不断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对公用经费形成分类分档、总额控制、单项定额、有保有压的标准体系,通过科学编制预算、规范执行预算,保障了单位运转需要,基本杜绝公用经费超预算现象,强化了预算刚性约束。

8.关于资金使用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以绩效为导向,进一步强化项目编制审核的源头管控和项目执行后期绩效评价实施力度,做实项目预算,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三是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开始,实行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9.关于盘活存量方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统筹资金全口径,全覆盖。一是加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预算体系资金统筹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措施。对行政和公益一类预算单位,用各种资金性质编制的基本支出、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年底一律不予结转,收回公共预算。三是整合政府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四是研究出台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高位推动、多方联手、财政主抓、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荆州市财政局党组2019年理论中心小组学习计划》。二是扩大学习范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学习需要不定期地扩大学习范围。2018年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9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湖北考察关于长江大保护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荆州市委《关于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加快推进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有方案、有考勤、有记录。下一步将进一步抓好学习计划落实,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确保学习实效。

2.关于干部教育管理疏于平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制定印发了《荆州市财政局2018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进一步明确了与干部选拔任用、与绩效奖金的发放、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的具体措施;修定完善《荆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奖惩内容和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二是严格按照《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人行印发的《关于在荆州市本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优化支付方式,取消纸质凭证传递,凭证和对账单实行电子化,改革推进顺利,正在逐步深化完善。三是针对相当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国库收付中心窗口领取“对账单”时常被要求“自己找”的问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上,国库收付局负责人对国库窗口每一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交心谈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窗口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有虚化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机关党建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设置,选优配强机关党组织班子。二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积极谋划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抓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5.关于主动责任意识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国家全面禁止公办高中招收“三限生”,取消“三限生”收费项目后,市直两所省级示范高中(差额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出现较大缺口的问题,市财政局组织专班多次上门座谈、数据测算,并与省内同类学校保障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提出建议,报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保障标准增加两校经费拨款,保障了示范高中教育的稳定发展;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后,财政部门主动按照意见要求,落实市直4所公办幼儿园(差额预算单位)基本经费保障问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增加经费拨款,落实了公办园编制内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针对高职高专生均经费拨款不足问题,组织专班形成调研报告,通过政府预算统筹安排经费拨款,提高高职高专生均拨款。

6.关于交心谈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2018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交心谈心,结合工作谈思想、结合实际谈党性、结合表现谈问题,做到了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交心谈心62人次。通过谈心,沟通了思想、交换了意见,与干部群众间加深了交流,凝聚了力量,增进了共识。今后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活动每年不得少于1次,并逐步形成常态化。

7.关于调研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积极服务预算单位,每年带领分管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深入服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4次以上,定期听取预算单位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调查结果及时形成报告呈报市四大家领导参阅。2017年至2018年共编写《财政专报》29期、撰写调研文章37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预算单位办实事、解难题。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责任意识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局党组先后召开10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制定印发了《中共荆州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案与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逐步形成了工作有内容、考核有目标、责任有落实的工作体系。

2.关于责任传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荆州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案与责任清单》,把责任压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18年对新提拔的2名县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5名新入职公务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出台《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相关事宜的通知》,加强分管领导对科室财务报销的把关力度,此外,还增加了分管机关财务的领导审核签字这一关口。三是对全局2015年以来财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查出的违规资金全部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全部进行了问责。

3.关于规矩意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了为职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和对困难干部职工及家属的大病救助事项,同时废止了《职工大病救助制度》《荆州市财政局工会探视慰问制度》等不合规的制度。修订、完善了《荆州市财政局工会探视慰问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把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挺在前面。二是对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已全部清退。

4.关于监督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进一步钻研财政业务,不断熟悉各科室业务操作规程。认真分析梳理廉政风险点,对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跟踪监督,防患于未然。二是不断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参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和鄂监察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的通知》,明确报告的内容、时间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并拟定《荆州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报备)表》,使“三重一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形式、内容更加具体化、表格化和规范化,便于实际操作,并于2019年2月正式实行。

5.关于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程跟踪督办市财政局整改落实情况。对涉及到的科室和人员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应人员的党纪政务责任。二是主动出击,紧盯市财政局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敏感事项持续用力,着力减存量、遏增量,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肃查处市财政局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人和事,并通报曝光。

6.关于超标准发放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超标准发放的奖金已全部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7.关于违规报销加班误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规报销加班误餐费已全部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8.关于违规发放编审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向在职在编干部发放编审费全部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9.关于无依据发放劳务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向不属于购买服务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当事人予以了清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关于日清月结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统一思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机关党委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当事人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了当事人2017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资格。今后,将督促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及时记账、对账,严格执行日清月结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不拖延。

2.关于局内部借款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干部职工及科室现金借款已全部归还。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关于会议时间超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编制统计报表工作会议预算时政策把握不准,未将培训内容及时间纳入,造成会议时间预算过长。 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执行《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荆财行字〔2014〕226号)规定,精细精准编制会议预算,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荆州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荆财办〔2017〕124号),已开始实行“一支笔”审签制,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二是对违规支付公务接待支出全部清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任。

5.关于资产游离于账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预付款已入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6.关于资产配置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超标准配置办公桌费用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7.关于资产处置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进一步加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荆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梳理现有的工作规程,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先取得批复后处置的管理规定。

8.关于资产保值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属零星公房依法对外公开进行处置。二是对低价出租公房由局行政资产管理科聘请荆州智博资产评估有限价公司进行了评估,已于2019年1月份起开始执行评估后的价格并对外招租。三是对私占局属车库,已下达退库通知,于2018年20日将所有占库车辆全部清除并贴上封条。四是对局属碧岛山庄两栋别墅,后期将完善手续继续对外拍卖。

9.关于违规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在机关行政经费中报销职工住院慰问费用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将开展八一建军节的慰问活动中购买水果的费用已退回局工会财务账。

10.关于用公款代缴水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缴水费。二是清收水费。三是推进水改。

11.关于重复报销交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扶贫驻干部驻村期间重复报销的交通费予以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2.关于支出报销票据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3月接待武汉客人费用,于2018年12月26日退还财政局机关财务,财政局机关已将此款项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对支付办公费已清退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2016年7月财政局接待某电器公司一行6人,已补齐报销单据(菜单和电话记录单)。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办文〔2019〕37号)和市委编办《关于荆州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荆编〔2014〕28号)文件精神,编制到人,人员到岗。对在国库收付局工作的能源投资公司人员已清退。

2.关于机关干部职务未理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3位科长的轮岗交流,2019年8月,根据市委批复的市财政局“三定”方案,3位科长的轮岗已全部到位。

3.关于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招录公务员、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调任等方式不断调整干部队伍结构。2017年招录公务员3名;2018年招录公务员2名、接收军转干部1名。二是采取调任、转隶的方式从财政局所属二级单位优选年青有为、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机关重要业务岗位,逐步解决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业务梯队断档的问题。

4.关于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现有机关正科职干部(科室负责人)21人分别于2010年至2018年全部进行了轮岗。个别同志十年未轮岗问题,已于2018年3月已从综改办科长岗位轮岗到农业科科长岗位。2019年8月,根据市委批复的市财政局“三定”方案,对机关1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

5.关于部分专业人才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通过公务员招录引进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岗位人员1名、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岗位人员1名。下一步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结合财政实际,加大财政专业人员的引进工作。

6.关于针对干部调整过于集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7.关于干部任用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将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在提请党组讨论决定前,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组的意见。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

(一)坚持建章立制抓整改。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系统整改,着力建章立制,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成一系列制度,从源头堵漏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二)坚持一以贯之抓整改。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将整改贯穿于机关党的建设和财政工作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效能。一是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能力建设之中,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参谋助手、运转保障、财政资金绩效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能力;二是把整改工作贯穿于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的活动之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三是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之中,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将整改工作贯穿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之中,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五是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系统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干部明辨问题、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六是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机关制度建设之中,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通过构建巡察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8265313;邮政信箱: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35号荆州市财政局人事科,邮编:434000;电子邮箱:83507631@qq.com

中共荆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0年8月6日